律师介绍

李双江律师 李双江律师,毕业于洛阳师范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金山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刑事辩护、离婚纠纷、合同纠纷。官司缠身了该怎么办?到哪里找最好的律师?很多老百姓身边并没有律师朋友或者懂法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双江律师

手机号码:15136150526

邮箱地址:291952202@qq.com

执业证号:3245465656555

执业律所:河南金山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开封兰考县中山北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北20米路西。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一)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个雇员,订立多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每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个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只要雇主没有为他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就有权得到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如果雇主在多个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最终与该雇员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补偿金,才是雇主不需要支付的。

合同终止补偿金不是所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都能享有的,它不适用下列雇员(第1243—10条):第一,不适用于季节工;第二,不适用于依据惯例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第三,不适用于利用假期实习的年轻人;第四,不适用于由于雇员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五,不适用由雇员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六,不适用合同因为不可抗力而解除的情形;第七,不适用于雇员拒绝接受来自雇主提出订立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建议,该建议针对的是在同一或者类似岗位、。并且享有同等劳动报酬条件的岗位上。

在以上法律列举的情形下,雇主没有义务支付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其中有些情形的规定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歧视因素,例如,对于同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季节工、按照惯例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都没有权利享受合同终止补偿金,而因为其他理由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则有权获得这项补偿金,这其中显然存在着歧视,这是广受批评的一条法律规定。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

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由法律专门规定(第1243—18条)。它是根据合同的期限和雇员的劳动报酬来计算的,相当于雇员合同期内全部毛收入的10%,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可以规定比这一比例更高的计算比例;也可以规定较低的比例,同时向失去工作的雇员提供职业培训。

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工资的性质(第1243—8条),其发放等要遵守关于工资的规定,一般和最后一次工资同时发放。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

虽然还没有看到法国学者对这一补偿金性质的专门论述,但是,从以上法律的规定就可以看出,合同终止补偿金具有补偿失去工作的含义,含有补偿临时就业的因素,具有暂时帮助劳动者维持生活的作用。因为,法律规定它具有补充工资的性质,而且,只要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接下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就不享受这项合同终止补偿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到期怎么以及经济补金的相关法律内容,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扫描二维码
法律咨询热线:
15136150526
联系方式:15136150526
地址:开封兰考县中山北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北20米路西。
Copyright © 2018 www.ybls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